仙台铜锅租赁条款和条件

《仙台铜锅租赁使用条款》

在向Tazen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本公司”)租借仙台铜锅时,请在申请前阅读并同意以下使用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

使用仙台铜壶租赁(以下简称“本服务”)时,即表示您同意本条款。租赁合同将于您申请的租赁物品发货时成立,本条款适用于所有租赁物品。

 

第一条 目的

我们承诺将第二条所规定的财产(以下简称“租赁财产”)出租给承包方,由承包方承租。

第二条租赁财产

租赁物业是我们出租给客户的产品,如您申请后我们将开具的发票上所述。

第三条 期限和续期

  • 我们将租赁财产出借给合同持有人的期限(以下称为“租赁期”)为我们在申请后开具的发票上注明的期限。
  • 承包人须于服务期结束前,按照本公司指定的方式选择“延长租赁期”、“购买租赁物品”或“归还租赁物品”。请注意,一旦选定,则无法更改。
  • 如客户选择“购买租赁物业”,则我司将于客户“购买租赁物业”的要约提出当月的最后一天与客户订立租赁物业的购销合同。
  • 若合同人选择“退还租赁财产”,请将租赁财产退还给我公司。关于归还租赁物的方式,合同持有人将负责自费将租赁物恢复至原状,并按照我公司指定的方式归还。此外,在归还租赁物品时,合同持有人将负责归还租赁物品所涉及的运输费用。
  • 若承包人在本服务的使用期限结束时未选择任一选项,则租赁期限将在使用期限结束时自动延长,承包人将按照我公司指定的方式通过信用卡支付服务费。
  • 即使合同期满后,租赁合同仍然有效,直到客户将租赁物品退还给我们。
  • 无论租赁期限如何,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我们有权终止租赁协议而无需事先通知或提醒,并立即要求乙方归还租赁物品。
    • 有第五条第五款规定情形之一的,
    • 如果你不支付租金

第四条 使用申请的拒绝与取消

1.对于符合下列任一情况的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我们保留拒绝其使用本服务的申请的权利。

1 )如果发现您申请使用本服务的内容包含虚假事实。

2 )对于我公司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客户以前未能履行价款等付款义务,或曾经延迟履行此类义务。

3 )如果我们先前取消或终止了我们销售的产品或我们提供的服务的合同。

4 )未成年人未取得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同意。

5 )申请人本人或与申请人有关联的公司是犯罪组织的成员、犯罪组织成员、犯罪组织的公司或附属公司、或其他反社会势力的成员(包括前成员)时。

6 )如果我们确定产品有丢失或损坏的风险。

7 )除上述情况外,如果我们确定您没有资格签订本协议。

2.若我们在发货前发现申请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我们有权暂停申请人使用本服务或者撤销对申请人使用本服务的申请的受理。

3.即使根据前款规定停止使用本服务或撤销使用本服务的申请受理,申请人仍有义务支付申请使用本服务时产生的各种费用等。

 

第五条 租赁物的使用及保管

  • 承包商应将租赁财产用于商店、承包商管理的外部活动以及住宅。
  • 如果租赁财产完好无损地交给您,您将代表我们以优秀的经理的身份小心照管它,遵守我们作为制造商关于其使用和存储的指示,并遵守法律。
  • 我们可能随时检查租赁财产的储存和使用条件,承包商必须配合此类检查。
  • 因租赁物的保管或者使用而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合同持股人应当赔偿损失。
  • 承包方在使用租赁房屋时,未经我公司事先同意,不得实施下列行为或A公司认为可以视为下列行为的行为:
    • 出售、赠与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租赁权或租赁财产的使用权
    • 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方并以其他方式使用并从中获利
    • 在租赁财产上设立质押或其他担保权益
    • 任何导致租赁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行为。但这不包括因正常使用而造成的磨损。
    • 修改、改变或以其他方式改变租赁物业的现状
    • 处置租赁财产
    • 将租赁财产用于与其预期用途明显不同的用途

第 6 条 财产损失及维修

  • 如果租赁物品在交付后一个月内出现损坏、破损、有缺陷或任何其他初始缺陷,我们将免费维修或提供替换物品。
  • 无论我公司是否有过错,对于因租赁物品的初始缺陷造成的任何损害,我们概不负责,但免费修理租赁物品或提供替换物品除外。
  • 对于租赁财产,如果因未按照本公司提供的重要信息说明中的用途使用而造成损害,我们可能会要求合同持有人承担维修费用或提供替换物品的费用。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日常维护

1. 承包方应严格按照我公司提供的使用说明书中的维护指导,尽力保持租赁物业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第 8 条 租赁财产的损失或损坏

承包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客户应承担自我公司发货至退还货物时止,因盗窃、火灾、其他自然灾害等造成货物灭失或损坏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2.如果承包商因盗窃、欺诈或其他原因失去货物的所有权,承包商必须立即采取必要的程序,例如向警方提交盗窃或损坏报告。

3.投保人因货物丢失或毁损等原因收到保险金时,即使服务费等的到期日尚未到来,本公司也可以要求将收到的保险金金额用于向本公司支付投保人的服务费等。

第八条 公共关系

根据顾客的要求,我们将在本公司运营的“仙台土工”网站上提供有关顾客店铺和活动的信息。

第九条 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如下:

  • 租赁费用:申请后我司开具的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 租赁期开始日期 申请后我公司开具的发票上注明的日期
  • 租赁期结束 申请后我公司开具的发票上注明的日期
  • 付款方式
    承包人应按照我公司规定的方式,以信用卡申请支付我公司开具的发票上注明的服务费。
  • 消除
    承包方在使用本服务期间,若希望解除本协议,应当在计划终止日期前七日按照我公司规定的方式申请解除。

6 )减免服务费
在本服务使用期间,即使在某一期间因我们无法控制的原因而无法使用租赁物业,合同持有人也不能要求减少或免除服务支付金额。

第 10 条 无通知终止

如果客户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我们可以终止本协议,而无需向您发出任何通知。

(1)如果您有一次未能向我们支付任何服务费或其他义务。

(2)您不接受接收租赁财产或我们确定租赁财产无法交付。

(3)租赁财产发生毁损、丢失(包括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或发生盗窃、丢失、欺诈等事故时,或有人向本公司主张优先权时。

(4)如果发现使用本服务的申请内容包含虚假事实。

(5)如果客户之前未能履行本公司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的价款等付款义务,或曾经有延迟履行此类义务的记录。

(6)如果我们之前取消或终止了我们销售的产品或我们提供的服务的合同。

(7)未成年人未取得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同意。

(8)签约方或者与签约方有关联的公司是犯罪组织的成员、犯罪组织成员、犯罪组织的公司或附属公司、或其他反社会势力的成员(包括前成员)时。

(9)如果我们确定租赁财产存在丢失或损坏的风险。

(10)如果本公司停止支付或无力支付。

(11)第三人提出扣押、假扣押、假处分、拍卖申请,或者提出拖欠公共税费处分申请的。

(12)如果有人向公司提出破产程序或民事再生程序的申请,或者公司自行提出申请。

(13)如果有人被宣告失踪,或者已经作出监护或者协助的判决。

(14)如果您受到刑事起诉。

(15)发生死亡的情况。

(16)存在违反第10条(禁止行为)所规定的禁止行为的情况,或者有违反的可能性。

(17)除前款所列行为之外,本公司认为不适当的行为。

 

第十一条 滞纳金

如果承包人延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金钱义务,承包人应按照每年14%的比率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罚款。

第十二条 免责声明

即使合同持有人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除非该原因可归咎于我公司,否则我们不承担因此事件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责任。

(1)如果用户因使用本服务而遭受任何损失。

(2)因合同持有人未对产品进行检查,导致租赁财产发生缺陷或事故的。

(3)归还租赁物品时,如果客户寄送个人物品或产品以外的其他物品,物品损坏或丢失。

 

第十三条 服务暂停

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事件,我们可能随时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

1 )对提供本服务所必需的系统等进行维护、检查、修理、建设时。

2 )提供本服务所需的系统等发生故障时。

3 )因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难以提供服务时。

4 )除前款所列事由外,如果我们判断因运营原因需要暂停提供本服务。

 

第十四条 通知和解释的义务

  • 如果重要信息(例如地址、姓名、商标名称、总部位置或代表)发生任何变化,承包商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包括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我们。
  • 如果我们向承包商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知因未能根据前款发出通知而未到达或延迟到达,则将被视为已在通常到达的时间到达。
  • 如果我们提出要求,承包商应说明其业务状况并提供相关文件的副本。

第十五条 第三方执行

  • 如果第三方试图扣押或暂时扣押租赁财产,或者第三方以其他方式对租赁财产主张权利,合同持有人必须通过出示本合同来说明本公司拥有租赁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合同持有人必须立即通知本公司。
  • 如果合同持有人的债权人或其他方对租赁财产采取执行行动,无论是否作出前款的解释,我们可能会向合同持有人收取取消执行所需的费用。

第十六条 个人信息的处理

我们将根据单独的“隐私政策”(akagane.jp/privacy-privacy)处理客户在使用本服务时注册的个人信息。

第十七条 本条款的修改

如果本公司认为有必要变更本条款的内容或服务的内容,本公司可变更本条款。在此情况下,本公司将依据法律以本公司认为适当的方式向用户通知变更后的条款。

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及管辖

本条款与条件受日本法律管辖,以仙台地方法院或仙台简易法院为一审专属法院。

第十九条 谈判与解决

如果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对本协议的解释产生任何疑问,双方应根据诚信原则及时通过协商解决。